台南 地方 法院 法 拍 公告 陳美伶:協商非審查 奉院長指示並無違法 台南 地方 法院 法 拍 公告
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強調沒有審查法案,沒有違法。 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勞動部長林美珠今年2月接任後,她原本擔任的政務委員遺缺迄今沒有補實,有人質疑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「代行」政委職務,已涉違法。陳美伶上午回應表示,她沒有審查法案,只有奉長官指示協調相關事項。陳美伶表示,林美珠部長原本的政委工作,目前由吳宏謀、林萬億等政委分擔。對於被質疑「紊亂體制」、甚至「違法」,陳美仱也斷然表示:「沒有!」陳美伶解釋,那些由她主持處理的法案,是行政院長林全請她協商,「是研商,而非審查」,幕僚長對於爭議事項,本來就可以依指示處理;過去也有政委喬不攏的時候,由院長指定秘書長處理。陳美伶說,不管是政委還是正副秘書長,都是院長的基礎幕僚,協助院長處理政務,事實上,依法也沒有「法政」政委之名。她也擔心會被質疑,所以特別謹慎,會議通知都會強調「協商」及「協調」,而不是「審查」。陳美伶補充說,像她身兼「同性婚姻法制專案小組」召集人,也是院長直接指示辦理,「幕僚長本來就沒有特定的工作內容,長官交辦就要做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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